危老重建申請流程
- 向高雄市政府辦理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」的業務窗口提出申請。
- 受理後負責單位會進行危老資格審查,確認建物是否為歷史建築須保存,並進行結構評估 (需合法建築物過半數以上之所有權人同意)。
- 取得全體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100%同意,並簽署同意書。
- 起造人必須備妥由開業建築師擬具之「重建計畫」及下列所需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。
-
- 申請基本資料
- 危老資格證明
- 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權利證明
- 土地使用規定
- 建築物配置及設計圖說
- 申請容積獎勵項目及額度等。
- 如果符合危老建築物認定,即可申請既有建物拆除執照,與新建物建造執照。
- 施工完成後取得使用執照,重建完成。
如何申請合法房屋證明
1. 檢附以下文件之一:
(1) 房屋稅籍證明
(2) 建物謄本或建物登記證明
(3) 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築物完工證明書
(4) 載有該建築物資料之土地使用現況調查清冊或卡片之謄本
(5) 地形圖、都市計畫現況圖、都市計畫禁建圖、航照圖或政府機關測繪地圖
(6) 自來水或電費設表證明
(7) 戶口初次設籍日期證明
(8) 建築執照
2. 現況照片
3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4. 分區使用證明(都市土地)或地籍登記簿謄本(非都市土地)。
「城安建設」是高雄在地的建商,致力於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的推動與實施,如果有任何疑問都歡迎來電詢問!